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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医院行窃当场被抓

www.babyzone.cn2011-04-20 10:00:28来源:红网

(今日在湖南省妇幼保健院行窃被当场抓获的两名扒手,左为已有5月身孕的肖海花(音),右为刘翠花。)

 

(受害人吴女士在现场讲述被扒经过。)

(电梯少人流多,给了扒手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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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长沙4月19日讯(记者 董雷 通讯员 秦卫)今日一大早,长沙的吴女士来到湖南省妇幼保健院做检查,在挤进电梯之后突然发现,自己的手提包拉锁大开,钱包已经不见。令她意想不到的是,被当场抓住的两名扒手中,有一位竟是怀胎5月的准妈妈

经过询问,这两名女扒手均来自郴州桂阳县。湖南省妇幼保健院保卫科科长陈杰介绍,今年以来该院护卫队已经抓住20余名扒手,其中80%以上来自桂阳县,初步怀疑是一个有组织的行窃团伙。

挤进电梯钱包被扒 两位女扒手现场被抓

今天上午8:30左右,吴女士独自来到湖南省妇幼保健院做妇科防癌检查。此时恰好处于就诊高峰期,门诊电梯门口已是人满为患。

电梯开门后,吴女士被身后的人潮推入电梯,这时穿着制服的医院护卫队队员提醒:“大家不要挤,小心扒手。”

闻言后吴女士下意识朝自己手提包看了一眼,惊讶地发现拉链已经打开,里面的钱包已经不见,钱包里装有2000余元现金及各种卡证。

“我的钱包不见了!”吴女士喊道。这时她发现,正当其他人都面面相觑时,刚上电梯挤在她身边的两人却努力向门口退去,妄图趁乱离开电梯,眼疾手快的护卫队员立即将二人拦住。

被人群围住后,只见两人中一位孕妇样妇女将刚刚偷窃的钱包扔在地上,另一人则作毫不知情样,和护卫队员辩解起来。

两名扒手互称不认识 编造理由漏洞百出

为不影响医院秩序,两人被护卫队员带到保卫科问话。经过询问,两人自称都是来自郴州桂阳县,都是前两天独自一人赶到长沙,准备到省妇幼保健院做检查。

其中一位自称肖海花(音),今年31岁,已怀孕5个月。另一位身份证显示名为刘翠花,今年43岁。两人互称不认识。

肖海花声称,自己是来省妇幼保健院做产检。当记者问她是否知道产检在几楼,她推说是第一次来不知道。记者又问她是否挂了号,她表示没有。然而没有挂号也不知产检在几楼,记者问她刚到医院就挤进电梯,这是要做何事?她自己沉默了。

而另一位叫做刘翠花的妇女则推脱,钱包是肖海花丢在地上的,她只是捡了起来,不知是赃物。

当保卫科询问刘翠花来医院做何检查时,她的回答更加令人啼笑皆非。她说,她患有严重的妇科疾病痔疮,准备到门诊5楼看妇科。然而事实是,痔疮根本不是妇科疾病,医院5楼是B超检查中心,妇科门诊则在3楼。

同样,刘翠花也没有挂号,一来到医院便向人潮最多的电梯中挤去。

医院怀疑系联手行窃 已转交当地派出所

湖南省妇幼保健院保卫科科长陈杰怀疑,两人是联手行窃。

“今年我们已经当场抓获了20余个扒手,多是三两人联手行窃。”陈杰介绍,这些扒手当中,一般会有一名怀孕5月以上的孕妇,或者是抱着一个7、8月大的婴儿。

行窃地点一般是人流最多的电梯间或者5楼B超中心。行窃方法往往是,一人得手后,迅速将赃物转交给孕妇或抱小孩的同伴,然后离去。

原来,刑事诉讼法第60条针对“患有严重疾病和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规定,是一项选择性规定而非强制性规定,是从保护妇女儿童的角度出发,体现人道主义的。

不料这项原本体现人道主义的法律,却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当记者问起肖海花是否知道,如果孕妇偷东西证据确凿,也会受到相应法律惩罚时,她再一次沉默了。

目前,这两名扒手已经被转交给当地派出所,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失主吴女士也已经取回了钱包。

8成女扒手来自同县 背后恐有更大团伙

记者了解到,目前湖南省妇幼保健院日均门诊量在2000人次以上,由于患者多为妇女儿童,往往会有陪同,医院每天的人流量大概在1万以上。

如此庞大的人流,给了行窃者极大的诱惑。

陈杰告诉记者,从以往抓获的女扒手来看,这些人80%以上来自郴州桂阳县,初步怀疑背后有一个操作妇女行窃的团伙。

记者在百度新闻搜索“孕妇+扒手”,搜出的新闻多达844篇,案例遍布全国各地,孕妇行窃已不罕见。

有位犯罪嫌疑人甚至有47次作案前科。在她的老家,怀孕后如果不出去偷窃,那就是浪费“生财之道”。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在犯罪嫌疑人的老家,“孕妇”出门盗窃,已经发展成一个庞大的畸形的产业。

为预防更多人受害,医院提醒患者朋友,如果提包来检查最好将包拿在胸前,同时有人陪伴,在电梯及人流较大的地方时刻保持警惕。如果遇到扒手不要畏惧,如果周边有人要喊出来,以便共同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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