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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最早建立收留弃婴机构的国家

www.babyzone.cn2013-12-13 09:29:33来源::搜狐网

早在一千多年前,我国民间就创设了慈幼局、举子仓等育婴机构。宋代是中国育婴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时期,在两宋之际,就专门设有收养弃婴的慈善机构,如举子仓、慈幼局、慈幼庄和婴儿局。

宋朝 收养弃婴的举措已经非常成熟

两宋政府多次颁布条例要求官僚或者有财赀者竭力收养弃婴。北宋崇宁年间,徽宗下诏广建居养院,弃婴幼婴的养育归属于居养院。此外,据《宋会要辑稿》所载,政府还出资让幼童入私塾接受教育,或在宫观、寺院为童行。可见,北宋时育婴举措已相当完备。

宋室南渡后,高宗为了巩固政权,稳定社会秩序,竭力恢复慈善事业。绍兴五年,高宗就下诏:“禁贫民不举子,倘有不能育婴者,给钱养之。”地处京畿的临安、绍兴等府率先重建育婴慈幼机构,并首次将育婴机构从一般的慈善机构中单列出来成为独立的实体。江南各地开始广设慈幼育婴机构,或称慈幼局、举子仓、婴儿局等,当时比较著名的有福建的举子仓、建康(今南京)的幼慈庄和临安(今杭州)的慈幼局。机构内不仅有严格的条规和专门的管理人员,而且政府或地方乡绅也定期给予资金上的资助,类似于我们现今的行政性拨款和个人捐献。

明末 耶稣会的东来让沉寂的慈善育婴事业复苏

元代至明中叶,中国的育婴事业停顿达300年之久,明末万历年间,伴随着耶稣会的东来,沉寂多年的育婴事业逐步恢复。首先是利玛窦等传教士在北京组建宗教性质的慈善团体圣母会。而后,一些深受耶稣会熏染的封建士人如李之藻、杨廷筠等人秉承救生、放生的宗旨开始创设育婴会。明代育婴业中成绩斐然的当属苏州的周孔教与扬州的蔡琏。明万历初,周孔教在苏州积极推行育婴慈善事业,对于收养弃婴的家庭,周孔教倾囊而出,日资米谷,并且定有每三月送官验视的条规,对抚养的弃婴进行跟踪调查,一时间苏州府内“庶乎男女无夭折矣”。崇祯年间,扬州人蔡琏在家乡创办育婴社,育婴社纯属民间自发组织,善款多由会员及定期集会所募捐而得,并以此救济贫家。明清之际的扬州,是淮盐的集散地,扬州城内富室云聚,他们踊跃捐输、共襄善举,遂保证了育婴社的运作与发展。

清代 民间慈善育婴组织层出不穷

清代是育婴事业发展的鼎盛时期,不仅各府州县设有育婴堂,民间育婴慈善组织如济婴堂、保赤局、救溺会等也层出不穷。仅以康雍朝的江南地区为例,在1650-1740年间,就设有38个育婴堂,堂所达44个之多。当时全国的育婴事业以江南最为发达,不仅立足于城区厢关,而且还延伸到了里甲一级,并形成了以苏州为核心的育婴系统。在苏州城内设有育婴堂,在乡里则有留婴堂、接婴所、保婴会等慈幼机构,相互之间调剂余缺,往来密切。清同光以后,来华洋人日增,其中一大部分是传教士,他们在教堂内设有医院与育婴机构,主要由神甫和修女负责抚养华人的弃婴。然而由于对洋人的不信任,各地都讹传弃婴被洋夷煮食入药,以至于发生了震惊中外的“南昌教案”和“天津教案”。这一时期华人也创办了育婴团体,大都集中在上海,他们依靠上海商会捐募的善款进行日常经营,著名的有上海育婴堂和松江全节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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