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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岁女孩背错唐诗遭母亲失手打死

www.babyzone.cn2010-10-20 09:54:02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嘉兴10月19日电 (记者 李飞云 通讯员 徐煜潘子菁)“床前明月光,‘你’是地上霜。” 5岁小女孩小香(化名)幼稚的童声,调皮的神情摇头晃脑的背着诗,因为没有分清“疑”和“你”的发音,招致了亲生妈妈的一顿打而结束了短暂的生命。今天,在浙江嘉善生活的贵州籍“80后妈妈”谭某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嘉善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3月29日下午2点,暂住在浙江省嘉善县惠民街道的贵州籍女子谭某在租房里教女儿念唐诗,5岁的小女儿小香不会普通话,一直念不好发音,纠正了几次都没有纠正过来。后来,小香索性不肯念了。谭某,这个1985年出生的年轻妈妈,竟然用右手狠狠的拍打小香的后脑。据她后来自己交代,“这样一共打了五六回,每回打三四下,我打了之后觉得重了,还看了一下的,没有发现流血什么的以为就没事的。”

晚上7时,谭某发现小香的额头有点凉,心跳比较急促,并且有点喘粗气。这位无知的妈妈,没有马上送自己的女儿去医院,反而用家乡迷信的方式给她压惊。找来一块石子在小香头上转了三圈,边转边嘴巴里面念“小香,你乖”之类的话,以为这样弄了就没事了。第二天早上,小香脸色发青已没有任何反应,谭某依旧用迷信的方式,用煮鸡蛋在小香全身擦,一直到送完两个儿子去学校后才打120。医生赶到后发现,小香早已没有了生命迹象。 2010年9月10日被公诉机关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诉。

法庭上,谭某始终在哭泣,不光是在讲述打死女儿过程时不断流泪,即便是在接受法官讯问时,谭某都始终边哭边讲。

在说到自己用力拍女儿头时,谭某更是放声大哭,庭审一度中断。

“我很爱女儿,可现在即使我死了,也换不回她命,下辈子,我愿意给她当牛当马。”时,许多旁听群众都潸然泪下。

嘉善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谭某过失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鉴于本案系被告人在教育其女儿中发的,根据其犯罪情节,对其适用缓刑。被告人谭某回到社区后,应当接受社区矫正,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管理,接受教育,完成公益劳动,做一名有益社会的公民。遂作出上述判决。(完)

标签: 唐诗    失手     | 评论()  

 
热点评论
  • 匿名

    匿名

    匿名 发表于:2010-10-20 09:56
    这位妈妈文化程度肯定不高,所以才会使用暴力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