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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生二胎,政府发产假补贴或有必要

www.babyzone.cn2016-10-11 10:22:31来源:南方都市报

广东新计生条例规定“产假增加50天”,如今新政已经落地生效。媒体调查发现,有女员工欣慰搭上新政首班车,亦有人士担心会加重女性就业歧视,更有企业坦言招录时将优先男员工或倾向已育女员工。

女性因生育而招致的就业歧视并不是一个新鲜的问题,或招聘员工时直接限定为男性,或对女员工规定“已婚已育”,甚或要求未婚未育者保证某个时间段内不生小孩。如是种种,都是显而易见的女性就业歧视。

然而,这只是过去的形态。在国家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尤其是各地纷纷出台计生新政,“产假”等生育福利普遍增加之后,女性在职场上又迎来了新的变量。

“本以为生小孩之后找工作会很顺利,没想到还是生活在女性‘阴影’之下”,一位职场女性对媒体感叹。以前一个公司如果要招女员工,已婚已育又有工作经验者是“强势群体”,但现在一些公司对女性应聘者又提出了新的要求,除了符合一些硬性条件外,还必须符合“已婚绝育”的条件。

面对就业歧视怎么办?有专家认为性别歧视产生的根源在于法律法规的落实执行不力,建议制定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法”,让企业不敢、不想也不能歧视女性。

用法律来矫治歧视,当然是个不错的主意。但法律并非万能,人们之所以常常把女性在职场上遇到的不公平待遇叫做隐性歧视,很多时候就是因为即便是法律的铁拳,也不一定找得到发力的地方。

其实,这并不是一个简单裁判谁是谁非就可以一言了结的问题。

在现有的薪酬制度下,女员工享受更长的产假,其福利自然是增加了,但为此而埋单的却只有企业。对企业来说,过去实行一孩政策,女性员工休产假带来的损失尚可预期,毕竟绝大多数女性职业生涯中只休一次产假,休完了就可以安心工作。如今实施两孩政策,短短几年内企业可能要承受女性员工休两次产假,显著增加的成本又该如何消化?

看来,以下三个判断不难得到共识:实施两孩政策是为了民族未来必须做出的决断;为了鼓励生育,给女性增加产假等生育福利是必要的;企业为了生存而对任何增加的成本异常敏感也无可厚非。

在这三个判断之下,女性因生育而遭到的就业歧视问题显得复杂而纠结。

为这个问题求解,一些国家积累了不错的经验,如有的国家的女性在产假期间的收入并不是由雇主支付,而主要依靠领取政府发放的产假补贴。此外,劳动者还可以同雇主就产假期间工资或补贴进行协商。一个职场女性生育下一代为什么要政府即全体纳税人给予补贴呢?其中的逻辑在于,女性繁衍既是个人和家庭私事,也是社会的事务。

类似思路有无借鉴意义,也许是个值得讨论的问题。


标签: 二胎    产假补贴    就业歧视     |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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