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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入学籍” 错失公办学位

www.babyzone.cn2011-05-12 09:10:55来源:南方网

摘要:吕先生去年替儿子鹏鹏申请罗湖区小学公办学位,但因儿子未满六岁,只有民办学校华英学校可以接收他。

地点:罗湖区望桐路

事件:吕先生去年替儿子鹏鹏申请罗湖区小学公办学位,但因儿子未满六岁,只有民办学校华英学校可以接收他。吕先生原本计划让儿子先在华英学校 “托管”,到今年再重新申报公办学校。谁知,今年申请学位时却被罗湖区教育局告知,鹏鹏已是一年级学籍,没有再次申请一年级学位的资格。这下吕先生慌了神 ――― 儿子究竟啥时候入的学籍?

记者跑腿:去年鹏鹏念完幼儿园大班,离入小学年龄6岁还差了一个月。此时,有相熟老乡提点:民办小学的入学年龄控制比较宽松,可以暂时“托管”到民办小学,学费比幼儿园低得多,待第二年再重新申请公办学位。吕家遂依葫芦画瓢,将鹏鹏送到了附近的民办学校华英学校。

今年4月15日,吕先生在罗湖教育信息网报名系统上为鹏鹏申请公办小学学位,翌日收到短信,称鹏鹏此前已在别的学校就读,不能参加此次公办学位申请。吕先生这才想起,之前华英学校曾以给孩子办理意外保险为由,要去了鹏鹏的身份证号,“难道是闷声不响地入了学籍?”

虽然吕先生大喊冤枉,但华英学校校长孙敏表示,按照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所有入学儿童都应该办理学籍。对于获取鹏鹏资料的方式,他承认是办理意外保险时获取的,并未告知家长其孩子已经入学,校方确实存在过失。

结果:罗湖区教育局教育科禹科长表示,学校并无“托管”义务,按照义务教育法,既然吕先生把孩子送去了华英学校,就视同已经入学。“鹏鹏已经就读了一年级,就不能再申请一年级学位了,因为这样操作便是留级,而义务教育法是禁止留级的”。在受理吕先生的申请资料时,教育局发现鹏鹏的名字出现在入学名单中,因此拒绝了申请。虽然华英学校接收鹏鹏时他未满6周岁,学校操作确实属于违规。但从2009年起,省内就已经取消了学前班,入学籍已经是既定事实。

至于吕先生投诉称“不知情”,禹科长表示,建立学籍是正当合法的行政行为,学校有责任并且必须为入学儿童建立学籍,“这是很自然的事情,按照相关法规,并无义务告知家长”。

禹科长表示,如果吕先生坚持要将孩子送入公办学校,只能申请转学,再由教育局根据申请资料和其他学校有无学位进行处理,“罗湖区每年大约会有100-200个公办小学学位空出”。 南都记者 文婷

■ 跑腿路

何不主动明示  减少家长犯错?

虽然罗湖区教育局和华英小学明确表示,此乃正当的行政行为,吕先生还是满腹委屈。对此,华英学校孙校长表示,“托管”情况以前确实存在,“前几年没有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很多家长打了擦边球,但今年主管部门要求学校严格申报,漏洞自然没了”。

而罗湖区教育局禹科长亦透露,近两年来,这样“阴沟里翻了船”的家长并不少,每年入学时都会发现不少相似情况。尽管家长喊冤,表示幼儿园学费太贵,送孩子去民办小学只是为了让这个过渡期更省钱,“但教育局只能依法办事”。

既然悲剧每年都重演,为何不在网站上明示?禹科长表示,暂时只能通过规范学校办学的办法来避免家长重蹈覆辙―――“如果孩子未满六岁,只能在幼儿园就读,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不过,相对于这个难度系数更高的举措,何不行举手之劳,再在网站上进一步明示一下,让其他家长避免犯错?

标签: 公办     |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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