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培养孩子具有集体主义精神
德国著名的文学家、思想家歌德曾经说过:“在我的漫长的一生中,我确实做了很多工作,获得了我可以自豪的成就。但是,说句实话,我有什么要归功于我自己的呢?我只不过有一种能力和志愿,去看去听,去区分和选择,用自己的心智灌注生命于所见所闻,然后以适当的技巧把它再现出来,如此而已。
我不应把我的作品全归功于自己的智慧,还应归功于我以外向我提供素材的成千成万的事情和人物。……我要做的事,不过是伸手去收制旁人称我播种的庄稼而已。’被列宁誉为自然科学的“大革新家”爱因斯坦也说:“我每天上百次地提醒自己:我的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都依靠着别人(包括活着的人和已死去的人)的劳动,我必须尽力以同样的分盘来报偿我所领受了和至今还在领受着的东西。”这就是说,作为具有社会性的人,他的一切成就、利益和发展都是以集体为基础的。脱离了社会,脱离了集体,任凭你有什么天才,也只能一事无成。其实,在集体的和谐的创造性劳动中,集体并不抑制人才个性特征的发挥,而是相互补充,共同提高的。特别在我们这个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社会中,集体主义精神应该是我们各类人才必须具备的道德品质。
幼儿时期,是奠定人的道德品质雏型的时期。同时,也是进行集体主义精神启蒙教育的良好时机。这是为人父母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要使孩子从小就具有集体主义精神,并不是靠简单的说教就能凑效的。重要的是,要造成一种环境,一种气氛,使孩子经常接触染体的事情,使他们的脚怀越来越宽广。
首先,要摆正孩子在家庭中的地位。家庭,实际也是一个小小的集体。在这个集体中,父母决不能因为孩子小而把他放在不应有的位里上。马卡连柯曾经说过:“家庭如果丧失了集体的特性,就会在很大程度上丧失它在进行教育和幸福方面的意义。”因此,在实际生活中,父母应该事事处处使孩子懂得,在家庭这个集体中,无论哪一个成员,都既有享受的权利,又有尽义务的责任,不允许只顾自己而无视别人。要引导孩子学习如何关心体贴自己的爷爷、奶奶和自己的爸爸妈妈,然后进一步启发孩子把关心、同情的范围扩大到周围的人。使其逐渐明白,不能只享受大人的关怀、照顾,面且也有义务去关心、照顾别人。如果从小把孩子捧到不适当的位置,久而久之,不仅不能培养孩子良好的集体意识,反而还会滋长唯我是从的自私、高傲的心理。
其次,父母要给孩子做关心集体、热爱集体的好样子。孩子是父母的一面镜子,父母是孩子最直接的榜样。父母对子女的影响是有其决定意义的。因此,作为父母,要求孩子做到的,首先自己要做到,要用自已模范的行动去影响感化孩子。例如,家庭成员每天看报纸,听广播,关心集体和国家大事,孩子就容易养成关心集体的习惯。如果父母不关心集体,一事当前先考虑自己,甚至损公肥私,那势必影响孩子集体意识的养成。古人说:“正人先正己”,就是这个道理。
再次,要勉励孩子为集体多做好事。集体主义精神,只有在为集体的劳动中逐步树立起来。列宁说:“要把自己的工作和能力都贡献给公共事业。这就是共产主义教育的实质。只有在这样工作过程中,青年男女才能培养成真正的共产主义者。”为了使孩子树立集体主义精神,家长应该鼓励孩子积极为集休的事情出力。当然,日常生活中,孩子有时也为集体做些好事,但往往是不自觉的,并不巩固,即使做的是件好事,思想也不一定明确。因此,家长对孩子所傲的好李,应及时予以表扬,并勉励他继续做。例如,孩子把家中的玩具带到幼儿园,和小朋友一起玩,家长应予以鼓励,并告诉他,好孩子应事事处处想到别人。今后还应为集体做好事,比如做值日,给花草浇水,打扫室内外卫生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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